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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柯铭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主营:防爆配电箱,防爆照明配电箱,防爆动力配电箱,防爆配电箱厂家、BXM(D)51,防爆控制箱、防爆配电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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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章
BAS51系列防爆吊扇
2011-10-13
本企业标准规定了BAS51系列防爆吊扇(以下简称吊扇)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BAS51系列防爆吊扇 防爆吊扇,BAS51-1400,BAS51-1200

1  适用范围

    本企业标准规定了BAS51系列防爆吊扇(以下简称吊扇)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企业标准适用于吊扇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吊扇主要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1区或2区危险区域,为ⅡB类T4组及以下场所,在交流50Hz、额定电压220V的电路中,作为生产场所防暑降温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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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4706.2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风扇和调速器的特殊要求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JB/T14806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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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分类
3.1  按扇叶的直径分:1200㎜;1400㎜。
3.2  按输入功率分:68W;80W。
3.3  按风量分:215m3/min;270 m3/min。
3.4  型号意义
    BA S 51 - □ 
                            
                           
                            扇叶直径
                            设计序号
                            吊扇
                            防爆
3.5  基本参数
3.5.1  吊扇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  1

型  号
规 格
(㎜)
额定电压
(V)
额定频率
(Hz)
输入总功率
(W)
风 量(m3/min) 防爆标志 防护
等级
BAS51-1200 1200 220 50 68 215 ExdⅡBT4 IP54
BAS51-1400 1400 220 50 80 270
3.5.2  吊扇的工作方式为连续工作制(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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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4.1  吊扇应符合本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审查合格的图
样和企业标准进行制造,并应在取得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
4.2  正常工作条件
    符合本企业标准的吊扇,应在下列条件下可靠工作:
a) 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2000m;
b) 周围空气温度-20℃~+40℃,且24小时内的平均值不超过+35℃;
    c)安装地点的*高温度为+40℃时,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50%。在较低的温度下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
d)在无显著摇动和冲击、振动的地方;
e)在Ⅱ类含有爆炸性气体环境场所;
    f)污染等级为3级;
    g)安装类别:Ⅱ类。
4.3  结构要求
4.3.1  吊扇的外壳材质采用含镁量不大于6%(重量比)的铸造铝合金制造。扇叶采用钢板制造。
4.3.2  吊扇的所有黑色金属零部件必须具有防锈措施,表面不得有镀层脱落现象。
4.3.3  吊扇所有紧固件必须有防止自行松脱措施。
4.3.4  吊扇的扇头与接线盒通过吊杆连接应有止动措施。
4.3.5  吊扇接线盒及调速器设有内外接地螺钉,应符合GB3836.1-2000中15章的规定。
4.3.6  吊扇外壳在明显处应设有清晰、永久性的凸纹标志“Ex”。
4.3.7  吊扇的隔爆接合面宽度L≥12.5㎜;螺栓通孔与外壳内侧距离l≥8㎜;间隙/直径间隙ic≤0.20㎜;接合面表面粗糙度Ra不超过3.2μm,扇头转轴与轴孔直径间隙ic≤0.30㎜。 
4.3.8  吊扇扇头转轴与轴孔之间装配后应转动自如,不应产生摩擦,轴与轴孔配合的*小单边间隙不小于0.075㎜,*大单边间隙不大于0.2㎜。
4.3.9  吊扇的隔爆接合面涂204-1置换型防锈油。
4.3.10  吊扇外壳外表面涂白色粉末漆。
4.3.11  吊扇应设置铭牌及警告牌。
4.4  性能要求
4.4.1  吊扇内装元件的技术特性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4.4.2  吊扇外壳*高表面温度不超过130℃。
4.4.3  吊扇的外壳应能承受7J冲击能量的冲击试验,不得损坏和发生影响防爆性能的永久变形。
4.4.4  吊扇的外壳精加工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MPa,加压时间为10+2  0S,以不滴水无结构损坏为合格。
4.4.5  吊扇的密封圈应采用橡胶制造,应符合GB3836.1-2000附录D中D3.3规定的老化试验要求。
4.4.6  吊扇的电缆引入装置应能夹紧电缆,符合GB3836.1-2000附录D中D2.3的要求。
4.4.7  吊扇的电缆引入采用密封圈压紧密封,密封的*小轴向尺寸应符合GB3836.2-2000中12.4要求。
4.4.8  吊扇外壳应承受内部爆炸,符合GB3836.2-2000中15.1规定的外壳耐压试验要求。
4.4.9  吊扇外壳应承受GB3836.2-2000中15.2规定的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要求。
4.4.10  吊扇外壳防护能力应不低于IP54的要求。
4.4.11  吊扇电机绕组采用E绝缘。当海拔不超过1000m,环境空气温度不超过40℃,在按照本标准3.5.2条规定进行试验后,绕组的温升用电阻法测量应不超过75K。
4.4.12  吊扇电机部分的泄漏电流不大于0.3mA。
4.4.13  吊扇定子绕组对机壳应承受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而无闪络或击穿现象,其试验电源的频率为50Hz,试验电压(有效值)为1500V。
4.4.14  吊扇定子绕组在热状态时或温升试验后,其对机壳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MΩ。
4.4.15  吊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经5000h的连续使用后,应仍能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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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方法
5.1  吊扇的温度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6有关规定进行。
5.2  吊扇外壳冲击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3.1条有关规定进行。
5.3  吊扇外壳水压试验按GB3836.2-2000中15.1.2.1条有关规定进行。
5.4  吊扇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按GB3836.1-2000附录D中D3.3条有关规定进行。
5.5  吊扇引入装置的夹紧试验按GB3836.1-2000附录D中D3.1条有关规定进行。
5.6  吊扇引入装置的密封试验按GB3836.2-2000附录D中 D2.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5.7  吊扇外壳耐压试验按GB3836.2-2000中15.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5.8  吊扇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按GB3836.2-2000中15.2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5.9  吊扇外壳的防护能力试验按GB42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10  吊扇温升试验按GB4706.1-1992和GB4706.27-1992中11章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0.94倍与1.06倍之间对电机*不利的电压。
5.11  吊扇泄漏电流测定按GB4706.1-1992和GB4706.27-1992中13章规定进行。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06倍。
5.12  吊扇定子绕组对机壳的工频耐压试验按GB/T14048.1-2000中8.3.3.4的有关规定进行。
5.13  吊扇定子绕组对机壳绝缘电阻的测定用1000V、0~1000MΩ兆欧表测量(可测量冷状态绝缘电阻,但应保证热状态绝缘电阻不低于2MΩ)。
5.14  吊扇长期运转试验按GB/T14806-1993中19章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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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常规检验和出厂抽样检验。
6.2.1 常规检验是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和试验。
6.2.2 出厂抽样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的抽样检查和试验。抽样方案应按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的规定进行,检查水平用I级,其质量水平判定按AQL值取4.0。 
6.2.3  出厂检验项目
a) 一般检查(4.3.2,4.3.3,4.3.4,4.3.8,4.3.9);
b) 外观检查(4.3.5,4.3.6,4.3.10,4.3.11);
c) 隔爆参数检查(4.3.7);
d) 隔爆外壳水压试验(4.4.4);
e) 通电运行检查。
6.3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定型的吊扇的设计性能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要求。
    型式试验是新产品试制投产必须进行的试验。只有当产品设计、制造工艺、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结构有更改,可能影响吊扇防爆性能时,才需要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型式试验。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任一型式试验的试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2台进行试验,2台试品试验都合格,才能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等再重新进行试
验,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型式试验项目:
a) 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 温度试验;
c) 外壳的冲击试验;
d) 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
e) 引入装置的夹紧试验;
f) 引入装置的密封试验;
g) 隔爆外壳耐压试验;
h) 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i) 防护能力试验;
j) 绕组温升试验;
k) 泄漏电流的测定;
l) 长期运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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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每台出厂的吊扇应在显著位置设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
a)制造厂名;
    b)产品型号、名称;
c)额定电压;
    d)规格;
    e)防爆标志;
    f)防爆合格证号;
    g)出厂日期。
7.2  包装
7.2.1  吊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7.2.2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带的技术文件有:
    a)检验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2.3  包装箱外壁应有清晰的文字和标志,内容如下:
    a)制造厂名称、地址、电话;
    b)产品型号及名称;
    c)产品数量;
    d)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
    e)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f)“小心轻放”、“怕湿”、“向上”等字样或标记。
7.3  运输及贮存
7.3.1  吊扇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雪侵袭的措施。
7.3.2  吊扇应贮存在空气流通,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仓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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